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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ippy爛點子，「借力使力」走出第一步
- URL: https://mr-6-1.ghost.io/blippylan-dian-zi-jie-li-shi-li-zou-chu-di-yi-bu/
- Published: 2010-04-30T00:32:51.000Z
- Updated: 2026-10-01T06:42:52.000Z
- Description: 最近有一個網站叫「Blippy」，已經創立近半年，它打的是當初許多社群網站包括facebook都想挖的市場。人家twitter微網誌主題是：「what are you doing?」，而Blippy想做的主要是「what are you…
- Author: Mr. 6 - 人工智能。最新趨勢。不老不死。
- Tags: 產業策進, 創意作品, 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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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網站叫「Blippy」，已經創立近半年，它打的是當初許多社群網站包括facebook都想挖的市場。人家twitter微網誌主題是：「what are you doing?」，而Blippy想做的主要是「**what are you buying?**」

明確一點的說，它讓你知道，你的朋友都在「買」什麼？

問題是怎麼知道？

Blippy要求會員必須提供他們的「信用卡號碼」，用這樣的方式，就可以追蹤他們用這張信用卡，所購買的所有東西，然後會員同意下，Blippy將這些資訊，公開出來給其他網友看，或者給該會員所認可的朋友看。反正現在大家都有好幾張信用卡了，你要買機密的東西，就不要使用那張信用卡。這個方法，會員是ｏｋ的，但大網站Amazon覺得「不妥」，於是將Blippy給禁掉了，然後Blippy不甘被禁，另外找了一個「後門」，要求會員告訴Blippy他的Gmail信箱帳號、密碼，然後Blippy進去你的信箱，將你最近買東西的「收據」都撈出來。畢竟，Amazon這些網站每次賣東西給你，都會email你一份收據不是嗎！它認得這份收據，再依上面的產品編號，回到Amazon網站上面去撈出你買的東西的照片、型號、還有…價錢，將他們公佈到網路上。總之，只要這位會員同意，Blippy可以找到千百種的方法，幫助你將你的購買資訊，公告給網路上知道！

這間網站的點子，雖然有點老套，但依然被看好，最近傳出取得了高達1100萬美元的創投資金，月拜訪量也達到了12.5萬人。[上周上了《紐約時報》](http://www.nytimes.com/2010/04/23/technology/23share.html?src=busln&scp=2&sq=Blippy&st=cse&ref=mr-6-1.ghost.io)，讓他們達到生涯的巔峰。不幸的，過了幾天，Blippy[又爆出了一則醜聞](http://www.pcmag.com/article2/0,2817,2363034,00.asp?ref=mr-6-1.ghost.io)，有部落客在Google上面，用了「site:blippy.com + from card」這樣的搜尋字串，竟然看到Blippy好幾個客戶的信用卡的號碼和他們的姓名！可以直接拿這些號碼去盜刷了！這篇文章在當天早上9點上網，Google已經火速在二小時以內清空他們的cache，但這都已經不知道過了幾小時，這些信用卡的主人恐怕都還不知道已經曝光出去了！Blippy敢向會員抄信用卡號碼，會員也敢給他們，沒想到，Blippy沒有好好珍惜這些會員給他的信任，不小心將信用卡號碼寫在網頁裡，被Google爬到了，讓Blippy好像「洗三溫暖」，前幾天還在紐約時報的頭版，現在許多會員湧入要求將他們的帳號整個「刪除掉」。以往再怎樣爛的網站，也不會有會員要求要刪除帳號，但這次這些恐懼自己信用卡被盜刷的會員們已經顧不得了，要求Blippy刪帳號，而Blippy面對排山倒海的客戶，只好說：「系統太忙碌，暫時無法完成要求！」來挽救最後一絲希望。

這些事件對我們來說，重點不是在看他們怎麼處理個資外洩事件，而是──

哇塞，Blippy竟然這麼厲害！

我們都還以為，Blippy就只是一個「點子」，「分享購買活動」？這點子已經老舊！但，從他們所公開出來的信用卡來看，而且從這些信用卡必須是好些特殊狀況才會被公開來看，**Blippy的會員還真不少**！換句話說，真的有相當多的會員，將他們的信用卡給了Blippy去追蹤。

這些人不至於到幾萬人，但，至少有上千人了。

所以，聽到Blippy這點子，直覺是「不行」，我們大部份的人，都不希望以後上網買東西都被看到，所以Blippy不行。那麼，我們就錯了方向。Blippy知道他們又不是facebook，憑他們的微薄的力量也不可能讓這麼多網友真的開始「被迫」要分享出他們在網路上購買的資訊，**所以他們的想法整個反過來**，他們一開始只徵求「最想分享」的傢伙，**從這些「怪咖」先開始。**這些人的想法和人不一樣，他們不只是「不介意告訴大家他們買什麼」，一方面就是「盡通知之責」，另一方面他們其實深信這樣的「交流」可以讓他們一群朋友更快的發現網路上面的好康東西，有錢不怕沒東西買……。

率先加入Blippy的這群人，都是「想讓別人知道」的人。從這次事件中，**Blippy顯然真的找到了這群人**。這群人是存在的，也讓Blippy順利開始了他們的第一步。

以這個案例順便提最近一個領悟──

做網路創業、網路行銷，一個點子出來，力道不見得夠強。我們都沒有錢，我們的預算都有限，怎麼在沒有錢、預算超級有限的情況下，還能將這個點子成功？

如果你說，不管它，我就是一定要成功，那就叫做「不切實際」。明明沒有錢，卻要做一個不符自己size的事業，就是自取失敗。

不過，這不表示我們的事業不能到這麼大的程度。如果資金極為有限，有一個方法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借力使力」**。

不過，我們借對了力、使對了力了嗎？

我試了很久，終於領悟出一點：借力使力並不只是一個「辦法」，如果將它視為一個「辦法」，那麼，永遠都想不出借力使力的開始點，永遠都淪為只是一個口號、一個夢想！我發現，「借力使力」是需要修改你的商業模式的，如果我們認定，這件事要改以借力使力來推動，那，我們一定要修改一下原先的點子，**讓它一步一步的走，而不是「一次到位」**。

當我們將借力使力拆成好幾步，**變成「借小力、走小步」**，那，我們可以一步一步的成長，在資金非常挶限的情況下，也可以成長出一間漸有模樣的公司。

聽起來好像很簡單？但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什麼不是正確的借力使力呢？比方說，做一個專門記帳的網路服務，有一群人先來使用，他們使用這家網站的工具來做每日記帳，這樣的服務就比較「使不上力」，因為**這些人的存在，對網站來說並沒有「宣傳的效果」**，或許它們有，但完全不在規畫之中。所以，這個網站就需要再另外花心思去將這些人在上面使用的狀況、「包裝」之後再告訴其他人。又譬如原本我們想做一個互相借書的網站，如果想要借力使力，那我們一定將它切成一個比較小的點子，先借一點力，完成第一步。再借第二波，再完成第二步。如果一開始我們想的就是那個最後的成品，那麼力量就無法集中，「借力使力」也什麼都借不到。

辦行銷活動亦是如此，一場行銷活動一開始沒人要來玩，就在我們的設計是否借力使力。一場投票的活動，先將參賽者全部列出來，就是最基本的借力使力，讓新的加入者一進來就先投票，一邊投票一邊就看到這個遊戲的玩法。一場沒什麼宣傳預算的行銷活動是否保證成功，也要看看是否早有計畫「借小力、走小步」。

只要有「借力」的打算，別怕步伐太「小」。這過程，不過就像一場登山活動，**成功就在山頂上，而山頂是不會跑掉的**，與其直接亂喊上山，乾脆先確定借小力、爬一小步上去！

年薪1千萬不可能一日達到，不如一天增加1000元比較實在一點。

舊留言*14 則*

1. N  
nan2010.04.30  
小心法律風險,……尤其在台灣及大陸地區,會被告到死……
2. A  
AVP2010.04.30  
小心規劃網站時沒注意到的漏洞
3. Z  
Zack2010.04.30  
最後的 ‘借力使力’, 沒有很清析的感覺, 正面的案例, 好像也不太到位.  
http://NoneSence.com
4. A  
apple2010.04.30  
我很喜歡這篇分享也，因為對於正想要創業的我而言是一個值得思索的方法。
5. M  
Melody2010.04.30  
“…從這些「怪咖」先開始…” – 這世界真是什麼人都有.
6. A  
antony6152010.04.30  
有點不要好高騖遠的意思，目標一次訂太遠反而會資源不夠或是能力不足，通常這種一次到位的東西比較適合有長年經驗的政府和大企業吧..
7. B  
Benny Chan2010.04.30  
這些訪笿都太不注意保安吧…  
電郵密碼, 信用卡資料都這麼不在意  
一下就給了一個小網站
8. 索  
索尼斯2010.04.30  
當創意本身就是話題  
就有機會借力使力了\~\~ 🙂
9. 天  
天下第衣2010.04.30  
盡然有人會提共自己的信用卡號給別人!太不可思議了!
10. J  
Jack2010.05.01  
還好已經先拿到創投的錢了，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http://www.tran168.com  
還有，數量大就是有這個好處，美國有八千萬網民，要找當幾千個願意分享信用卡的怪咖，不算很難，約是萬分之一的比例，在台灣，以萬分之一而言，恐怕只有一百人願意分享吧，那就＄％︿＆＊＃％＄。
11. 鱷  
鱷魚2010.05.01  
愛的水蒸式  
http://www.crocoil.com
12. 追  
追问者2010.05.01  
如果说Blippy吸引的第一批用户是特别喜欢分享购物经验的“怪人”，Blippy最开始就是借助这些人，那么：下一步呢？Blippy借这些力之后能达到怎样的更进一步的目标？借力之后如何质变？——那些不愿意分享的人因此就会愿意了吗？  
用户为什么要分享购物清单？为什么要到Blippy分享？这么做有什么好处？总觉得是不是有更重要的隐私的细节，在这篇文章中没有介绍出来？而这些没被介绍到的细节是Blippy对用户吸引力的所在？
13. A  
AmigoShare2010.05.01  
感謝分享!!  
很多看似不可能的族群  
透過特定的行銷措施  
還是有機會可以網羅到對的群眾 拱起創意的市場!!!
14. 追  
追问者2010.05.02  
看了纽约时报的报道，稍微解开了一些疑惑，那篇文章提到两个要点：  
第一，广泛分享、对隐私的态度更为开放，越来越成为趋势  
第二，这尤其在那些有强烈展示欲望的青少年那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