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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意是免費的，但創意者是無價的
- URL: https://mr-6-1.ghost.io/chuang-yi-shi-mian-fei-de-dan-chuang-yi-zhe-shi-wu-jia-de/
- Published: 2012-04-01T23:46:13.000Z
- Updated: 2026-10-01T07:10:20.000Z
- Description: 今天想分享一個所有創業家、創意者、創作者都曾經想過或甚至在座談會或演講開口詢問過的問題： 「萬一，我的創意被『偷』走……。」 怎麼辦？ 沒錯，在創意的行業裡，你面臨著創意隨時被拿走的可能。 有可能是提案之後，被拿去給其他人做了。 再有可…
- Author: Mr. 6 - 人工智能。最新趨勢。不老不死。
- Tags: 產業策進, 創意作品,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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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分享一個所有創業家、創意者、創作者都曾經想過或甚至在座談會或演講開口詢問過的問題：

「萬一，我的創意**被『偷』走**……。」

怎麼辦？

沒錯，在創意的行業裡，你面臨著創意隨時被拿走的可能。

有可能是提案之後，被拿去給其他人做了。

再有可能是，被中間層層的關係中，被「吃案」了。

或者是公開發表之後，被「融入」到另一個作品裡頭。

可悲的是，創意畢竟不像畫作，你需要技術來製作完成，光只看到、想抄襲，是學不來的！但「創意」**只是一個「點」，通了，就通了**。

想寫這篇文章是因為看到一位朋友很生氣的在臉書上提及，他的點子被偷走！

以前演講，碰到創業家、創意者、創作者開口詢問「點子是否可以以法律保護」，原本我的回答都是：「別在意」。曾經我以美國那邊創業所看到的案例認為，一個未成功的創意被偷走，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不過，這一次情況有點嚴重，他幾乎是整份創業提案被抄過去，而且獲得好評，他很生氣，問我有沒有辦法？

我說，你去找律師！但我又想到，創業家沒錢，我在很落魄的時候，走進律師事務所，就知道他們是不會和你客氣的，該收的錢都會收，硬就想從你身上拔過來至少一兩萬個大元，所以，這一次，我把這句話收回來，**改送他另外一句話，也就是今天文章的主題**──

「親愛的，別生氣。」我說：「你還活著，可以再想**其他的點子**，轟掉他！」

沒錯，「其他的點子」。

當你會因為你的東西被偷走而感到生氣，應該恭喜自己，因為自己已到了另外一個國度。

什麼意思？

自己的經驗，寫部落格的期間，這種「創意被偷走」的事情一直不斷發生著，曾經有一位同事，把某個粉絲頁的文章給我看：「最近訂了一個粉絲頁，裡面的文章寫得真好！」

我一看，他媽的，**都是我的文章**！

瞪了同事一眼，表示你沒在看我的文章吼！最氣的還是「創意被偷走」，這種直接偷文又掛自己名字的，是有法律可以制裁，但更多的時候，人家是把你的創意拿走，或許只是名字，或許是一個方向，或許只是你的自我介紹的方式，或許是你的投影片的內容之一點點……在我寫部落格的過程中，我的任何東西被這種「疑似借用」曾經出現在好多的場合……。到現在我還覺得，這表示他們喜歡我的東西，或許也表示，只是英雄所見略同（雖說未免太相同了）。

但我發現，創意之所以被偷走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

因為，大家現在似乎另個嗜好，**就是「評論創意」**，太多人在網路上面閒聊打屁，大部份時間不是「想」創意，而是「欣賞」別人的創意，然後**當然要「評價一番」**，讓大家按個讚；在Facebook上，天天都有人對各行各業的創意或提案或任何事情做出評價，好處是，大家都在最新的一頁(on the same page)，透過這些互相分享的案例與評價，一邊等於接收到不錯的案例教育訓練！

但，最後，等到大家要自己想創意時？

腦袋裡，全是這些評價與這些創意，於是乎，想出來的東西，就是**會和一些創意很像**！

甚至直接「借用」來做，卻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已經「改良」，做得和原創意**不一樣**？

無論改得怎樣，難道，這不是「抄襲」嗎？

這些「借用」，皆不可能靠任何法律來保護的！所以，**真正保護創意的是什麼**？

這就是那句給朋友的話的意義──「親愛的，別生氣。你還活著，可以再想其他的點子，轟掉他！」

我認為，真正保護創意的，是創意人自己的創意能力。

這也是一個創意人的不揭之密。

其實，說實在的，去掉那種創意被抄襲的賭爛感，創意人其實應該**不用太擔心創意被抄走**。創意確是關鍵的起頭，但絕對不可能馬上就走到結尾，中間一定還有其他決擇點、其他困難、其他挑戰……。

簡單的說，我認為，**創意的成功，一定不只「一個創意」**。

創意者的成功，就是不限於一個創意；他是**每一步都有創意**，一碰到問題就用創意來解決。某人學走你的創意，至少還需要大約一個月，最多兩年的時間，才會碰到下一步，不過，創意人自己呢？在某人還沒到下一步時，只要三天，創意人他自己就「已經想到其他地方去了」。

不能說「不怕你學」，看到你學，創意人會生氣！但請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你還可以想其他的創意，你還可以靠其他的創意來執行原本的創意，你還可以想其他的創意來保護你原本的創意……因為，創意是你永遠的競爭優勢。

而抄襲、借用、融會貫通……都被重重限制，不太可能一次又一次。

與其將時間留在生氣，應該留在下一個創意。

創意是免費的，但「創意者」是無價的！

當其他人只看到「一片」天空，擅長於創意者，應該去創造，一片又一片又一片又一片的──**新**的天空。

（圖片來源：Cayusa）

舊留言*9 則*

1. 白  
白烏鴉2012.04.02  
其實我們真的不能奢求「創意被別人保護」！  
台灣95\~99年平均新申請案量為81,071件(附表一)，根據業內資深人士表示，在妥善處理客戶案件品質下，一般專利工程師平均每月約可處理4件的新申請專利，以每年48件計算，台灣專利師至少有1,689人的數量需求，而根據具有專業代理人證書的人數雖有10,706人(5成為律師，技師及會計師各佔2成)，然近一年多來曾實際執業者僅500餘人，連同專利師考試開辦以來、97\~100年錄取人數僅115人(附表二)，兩者加起來不到650人，與國內實際需求的1,689人相去甚遠，僅佔不到39%，產業人力缺口相當龐大，造成雖然有數千名專利工程師在服務專利申請需求，然而申請案件卻由不到七百人、擁有證書的專利代理人或專利師掛名的弔詭情況。  
在我們這塊土地上，  
智產制度結構上就有問題！  
我們還能奢望別人保護嗎？  
關於創意，身為創意者所要執著的…  
不應該再是「原創」的概念！  
而是「實踐」的本質！  
因為這是世界上沒有真正原創的創意！  
就好像泰戈爾是一位偉大的文學家，  
但您敢說他的作品是真正的原創嗎？  
因為泰戈爾也只是用先人發明的「文字」，  
進行一番「文字組合」而成為一位偉大的文學家！  
嚴格來說，文字並不是他發明的！  
所以這不能算是原創吧！  
許許多多創意者，一直再害怕的是眾人遺忘，  
創意的來源為何？創意的根本是出自哪位創意者？  
但，這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我們有可能在無意識的狀態下，  
將一個概念輸入自我們的潛意識！  
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下，成為我們的所說的創意！  
但這時候你能保證這樣的創意是完全出自於你的想法嗎？  
這個概念難道不會是你在某年某月無意中「竊取」而來的創意？  
因為如果我們深度探討的話，  
探究創意的起源通常得到結論是「不可考」  
既然我們可以預見這樣的答案！  
而我們又怎麼需要浪費我們的時間，  
去執著這個「不可考」的答案！  
我們需要做的是完善這樣的創意，  
並且去實踐！  
如果哪一天您的創意被別人竊取了！  
那麼您必須要採取下列作法：  
一、你要怪你自己沒有保護好你的創意！  
二、實踐您的創意，並不要再執著「創意根源論」！  
三、如果別人因為您的創意而比您成功，您應該感到欣慰！這是出自您的創意，再者是檢討為什麼別人能成功而自己不行？為下一次的創意作準備！
2. 創  
創意發想2012.04.03  
創意被偷最有名的案例, 也是大家每天都會用到的網站Facebook.  
看過”社群網戰”的電影嗎? 沒看過的創意家也好, 網路設計師也好, 推薦你一定要去看, 保證你看完後熱血沸騰…  
佐伯克在哈佛只是個新生, 卻能在短短幾個小時內, 駭遍幾個校園宿舍主機, 還是在酒醉狀況下, 寫了一個校園美女比較網站, 短短幾個小時流量爆衝…  
這只是電影開端…就夠讓人熱血沸騰了…重點不是那些校園美女比較網站, 而是他的技術功力與創意….  
而Facebook的發想並非佐伯克, 而是獨木舟校隊的學長, 但佐伯克卻在不到一個月內完成FB雛形, 並迅速傳遍校園, 進而擴張到幾個大學, 在短短幾個月內, 擴展到歐洲的大學, 最後的結果各位可想而知, 因為, 你我都在使用了….  
可知, 一個創意, 可能代表一個數百億的商機, 但重點是, 後起之秀能打得贏嗎? 即使有類似的社群網站, 也遠遠不及FB擴張的速度…  
個人認為, 創意真的是很重要, 但若沒有好的技術, 要委外請人設計, 那可就要好好考慮了, 畢竟, 最後, 哈佛的學長要告佐伯克, 也無法勝訴, 因為創意跟點子無法舉證(除非, 一開始提出創意那方就與對方白紙黑字寫清楚).
3. C  
Catherine201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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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有打擾真的抱歉^^ 敬祝您幸福快樂唷～
4. 白  
白烏鴉2012.04.06  
已故的蘋果前執行長賈伯斯說過：  
「領袖和跟風者的區別就在於創新！」
5. 好  
好室網雲端虛擬主機2012.04.11  
首先要澄清一下，代理人需有律師資格，而台灣之前比較不注重智財這塊，因此從事專利的律師相對上較少，所以往往專利事務所都會聘請代理人便可以執業送件。台灣有許多專利工程師，而專利工程師不等於專利師，專利師是這幾年智財局的新制度，目標是建立專利工程師的能力認證，但並不是通過專利師考試認證就可以把專利寫的比較好，沒去考也不代表你不能寫稿，專利師這項認證考試主要在語言與專業知識上，真正專利稿寫的好的專利工程師往往需要豐富的答辯與訴訟等實務歷練才能培養出來。  
就像鴻海擁有四百位專利大軍，他們幾乎都沒有專利師資格，但他們的寫出的專利稿水準在台灣都算是很頂尖的。  
以曾經擔任過國內數年專利工程師的經驗，台灣專利的相關法規與審查，離歐美日的成熟度上仍有一段距離，如有重要發明一併申請國外專利會較好，值得注意的是，以前的專利比較偏向保護實質可見的東西，但現在美國的發明專利已經可以接受「概念」或是「流程」的保護，例如亞馬遜的網路訂購流程便有申請專利保護。  
所以，創意現在是可以透過專利保護的，即使你還沒完成，只要你畫得出來，是可以具體實施，審查委員看的懂，便有機會獲得專利保護。
6. 白  
白烏鴉2012.04.12  
感謝好室網雲端虛擬主機幫小弟解惑！  
綜合這位網友的觀點，小弟我有以下的淺見：  
事實上專利師的考試制度被扼殺了，  
所以說這樣的趨勢是告訴我們，  
專利師無法向律師一樣透過考用普及。  
其原因小弟我推估如下：  
一、政府目前並不重視這一塊智產領域。  
二、考照制度出來的專利師，也不一定符合實際業務需求！  
三、智產領域即便沒有考照制度也可以從事！  
所以，創意人更應該要懂得一些智產制度！  
可以的話就自己申請、自己保護自己的智慧結晶！  
可以的話不要再麻煩代理人了！  
自己重視的事物要懂得自己保護！  
(哇！我想當專利工程師，原來還有這個東西喔！)
7. 好  
好室網雲端虛擬主機2012.04.12  
各國專利局的人手均不算足夠，台灣也是，一件發明專利申請的核准在不同國家可能快則一兩年，慢則七年以上，當然專利本身的複雜度也有相當關係。  
說政府並不重視這一塊其實有失公平，像推動TIPS（類似專利的ISO認證）等政府都有再規劃有在做，只是專利師真如您說有點不符實際需求，台灣專利稍弱是整體的，這是那些已開發國家想出來保護自己發明賺錢的玩意，法規完善度以及專利的操作方式他們已經很熟練了，專利稿寫的不好，你保護範圍就小，容易被迴避破解，這些在拿到專利權後仍無法驗證，上法庭訴訟攻防時才會知道。  
簡單說，專利是在字裡行間字字斟酌中顯現價值的東西，坊間很多很爛很無言的專利都是因為資訊不夠開放造成的，這就有點像以前作SEO很好賺，因為大家都還不是很懂。不過！專利不是只能拿來訴訟，那是最笨也是最後的方法，專利有很多操作方式，譬如業務可以提供公司專利給客戶，使客戶對下單給您的競爭對手有疑慮，而把單轉給你。  
專利雖然可以自己寫找代理人送件，不過奉勸各位還是花筆小錢找有口碑的專利事務所撰寫，免得到時被仿冒一堆卻因為專利保護不夠嚴密而無可奈何。如您有興趣智財局有委託民間開辦一些專利工程師課程可以去上，這個領域目前還蠻好找工作的。
8. 白  
白烏鴉2012.04.17  
小弟只能說感謝！
9. 小  
小蘇格2012.12.19  
如果真的是可以自己做  
我還真的好想來上上看有沒有相關的專利撰寫速成班！！！  
因為我比較懶：P  
不過我總覺得懶也是一種激發創意的好動力，  
因為相較於埋頭苦幹，動腦最不花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