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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讓人愈陷愈深，只有「愛」才真正讓自己自由
- URL: https://mr-6-1.ghost.io/fa-lu-rang-ren-yu-xian-yu-shen-zhi-you-ai-cai-zhen-zheng-rang-zi-ji-zi-you/
- Published: 2017-05-03T01:03:26.000Z
- Updated: 2026-10-01T08:28:03.000Z
- Description: 「爸爸，我愛你，你是我們的搖錢樹！」 這是一張父親節卡片。 歪歪斜斜的蠟筆字，這樣寫著。 「請您要好好照顧我和媽媽一輩子，我們需要您！」 童稚的筆觸，畫得好可愛！ 都是媽媽教得好。
- Author: Mr. 6 - 人工智能。最新趨勢。不老不死。
- Tags: 小連載小說, 康林小說, #wp-im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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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我愛你，你是我們的搖錢樹！」

這是一張父親節卡片。

歪歪斜斜的蠟筆字，這樣寫著。

「請您要好好照顧我和媽媽一輩子，我們需要您！」

童稚的筆觸，畫得好可愛！

都是媽媽教得好。

讓孩子了解爸爸的重要，爸爸是一家的支柱，爸爸很辛苦。

殊不知，這是一年下來，女兒給她的爸爸唯一的一張卡片，唯一的一次問候。

因為，這對夫妻，早已分居了─—

每次，爸爸聽到女兒的聲音，都是在媽媽需要錢的時候。

「爸，媽媽說她要買車，向您要錢。」女兒在電話裡依依呀呀的說，一聽就知道是照著念的：「請多多幫忙！請多多幫忙！」

這個年輕的爸爸，皺起眉頭。

電話裡又傳來女兒的聲音，好像她看得到。

「爸爸，請不要皺眉頭，」女兒繼續依依呀呀的照著講：「如果沒有錢了，就貸款，趕快，趕快，我們需要一輛車！」

這，就是這個優良家族的「洗腦教育」的開始，媽媽對女兒，一開始就告訴她，所謂「爸爸」這個角色，就是那個供給我們錢，讓妳讀書、讓妳買玩具……爸爸臭臭，爸爸壞壞，但爸爸會給錢錢。所以，爸爸很重要，要愛爸爸。

平時的時候，對爸爸不理不睬，沒有情感，但，總在關鍵（通常是需要錢）的時候，女兒就會突然冒出來，打給爸爸。

而「媽媽」這個角色呢？

媽媽給妳愛、給妳關懷，給妳其他所有所有事情，也給妳「教」。

教妳。

「這些事，都是有法律的保護的，只要，你們還有父女關係的話。」媽媽說。

儘管女兒聽不懂，還是跟她說。

教她。

女兒慢慢長大，不再寫得出肉麻的父親節卡片，女兒也開始叛逆，這時候，她知道，對女兒的「洗腦」又得再次「升級」了──

某天，女兒生氣，亂推門。

「砰！」

媽媽也生氣了，走過來。

「我哪裡錯？」女兒頂嘴。

「妳過來！」媽媽吼道：「我問妳，輕輕的推和用力的推，是不是都是推？」

女兒看著他媽，不是很懂。

「輕輕的打和用力的打，是不是都是打？」

女兒看著他媽，仍不是很懂。

「輕輕的殺人和用力的殺人，是不是都是殺人？」

女兒看著他媽，更是迷惑了。

「我沒有！」她仍童言童語。

媽媽抓住這個千載難逢機會，開始做「機會教育」──

「妳沒有？好，那妳為何要讓我有機會『指控』你呢？」媽媽說：「這表示，妳做了事，留下了『證據』，讓妳百口莫辯。」

女兒靜靜的聽。

好像有聽懂一些什麼了。

「現在，我要妳寫一張『自白書』，承認妳推了門，還和媽媽頂嘴。」媽媽說。

女兒寫了，然後拿過來給媽媽看。

媽媽看了很滿意。

「來，請妳簽名在這邊，留底。」媽媽說：「如果下次再犯，妳就變成『累犯』，這份自白書，要成為『呈堂證供』！」

媽媽說著，女兒聽著，實在太多的「新單字」，女兒聽得滿臉問號。

「妳也順便了解，以後怎麼避免走到這一步，被逼著做『筆錄』，出賣了自己。」媽媽說。

然後，媽媽深呼一口氣。

「女兒，」媽媽說：「這，就是我們家優良的傳統。」

女兒傻傻的看著媽媽。

「我們和『法律』做好朋友，」媽媽說：「那些臭男人就不敢欺負我們，懂嗎？」

～ ～ ～

這個年輕媽媽這樣教她的女兒，就如同，當年，她媽也是這樣教她。

結婚是一種投資，婚到了一個「潛力股」，未來一飛沖天，但要小心，婚到的可能是「地雷股」。

所以，早在結婚之前，她就簽好了婚前的協議書，精通法律的她們，累積大量財富，卻一毛不拔。當新婚的夫妻要買新房，新郎出面貸款，需要擔保人，身為新娘的她當然「拒簽」──也就是說，沒出問題，夫妻一起共享，出了問題，夫妻各奔東西。

離婚的話，她要一半。

這是法律。

她媽教她不少東西，在結婚當天，她媽媽特別「提醒」剛剛結婚的女婿和親家──

「如果我女兒做不好的話，這是我的手機，」她媽說：「儘管跟我說，我會給她『教』到好！」

好像「售後服務」的概念，這是什麼年代了，這樣子的說詞，夫家那邊反而非常不好意思，連忙推辭：「已經不需要這樣子啦！」

沒想到，這真的是場面話。

因為，該「教」的，她媽早就已經全部「教好了」。

本來就是，一個女人結婚，不能在前一晚才「教戰」啊！那是一輩子的指導，才能整個浸入到她的思想裡，然後，不能只有理論，還要「實務」，從小開始，她就跟著她媽跑法院，告爸爸，民事、刑事，累積豐厚經驗，她就算當時懵懵懂懂，幾次之後，也幾乎進入她的潛意識了。

然後，往後，在婚姻當中，出現了什麼問題，她的腦海，立刻就會響起媽媽的話──

「還記得我怎麼教妳的嗎？」媽媽曾說：「不高興就離家出走，這是最厲害的一招！但要記得，一定要和妳老公說，你去了哪裡。」

她當時不知道為什麼。

但她謹記著。

然後，某天，女兒剛出生，她一時生氣，就帶著女兒離家出走。

她老公果然崩潰了。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過去，他忍不住對太太和女兒的思念，跑去警察局備案，沒想到──

「找不到人，可以報失蹤，再報誘拐。」警察說：「如果她有跟你說她去哪裡了，那你什麼都不能報，你應該去那個地方找她啊！」

如果這麼容易就好了。

他真的，走到她媽的租屋處。

這地方猶如銅牆鐵壁，當初租下這裡，就是要防止「老公們」進來的專門離家出走的避難所，得經過三層鐵門才能進入加蓋的頂樓。他站在門口，趁住戶打開門，跟著上樓，坐在樓梯口。

當熟悉的聲音，從樓下傳來，他眼淚流下來了。

當女兒的腳步聲傳上來，他已經止不住淚水。

當女兒看到了他，非常驚訝。

「爸爸！」

女兒很興奮，準備衝過來討抱。

她則非常吃驚，半晌說不出話。

而她媽，則好像早已見多這樣的場面，腳一跨，擋住了其他兩個女孩，然後，很熟練的拿起手機按了三個鈕──

「喂，警察局嗎？」她對著電話大聲說：「這裡是民族路50巷10號，有歹徒入侵民宅……。」

她媽放下電話，得意的看著眼前淚流滿面的女婿。

「如果你不想留下『前科記錄』，就趕快滾，」她媽說：「這裡是『我』的家。」

「但，」他淚水縱橫：「這也是我的女兒。」

「她很快就不是了，」她媽說：「律師我們已經找好，你也準備一下吧！」

「我不會找律師的！」他仰著頭，看著上方：「我要知道，天良在哪裡。」

當然，這種天真的想法，在法律面前，是不會贏的──法律是站在懂法律的人的那一邊，法律是給有準備的人。

她媽，一直以來就是在教她這件事。

從小開始，她媽告她爸，民事、刑事，樣樣都有，樣樣都很成功，多年來，她媽的「戰利品」包括了一棟房子轉至名下，再加上每個月固定得到一筆幾萬元的贍養費。

奇怪的是，她媽並沒有辦離婚，也不必再贍養成年的女兒，為什麼法律仍可以保證她每個月都有一筆高於上班族月薪的錢，進入戶頭？

「出招要出對，法律站在妳這邊。」

首先，當然是先離家出走，帶著還在求學的她到深山佛寺，住了幾天，住到指考的前一天。

當然，她媽有記得通知她爸，她們去了深山佛寺，有種你就報警來佛寺找啊。

結果，指考考壞了，誰傷心？

是她爸最傷心。

男人，很容易出問題，隨便一喝酒，打她媽一下，就可以告家暴，然後，就在家事律師的協助下，一家人「法院見」。

還在學生時期的她，當然也上了法庭。

那是她一輩子的痛。

但，對她媽來說，卻是一輩子的勝利。

一輩子，吃住無慮。

她媽將這筆錢花得挺透徹，然後再「哀窮」，怎麼辦？當然，心機就押到她身上了。

待嫁的女兒，看到爸媽這樣，原本是不想結婚的，但，她知道，結婚是一個需要──

有法定婚姻關係，才有法律保護。

有法律保護，才有後續的「財路」。

但，這個爸爸，看穿了這一套。

當他的淚水已經流乾，他已經無動於衷。

律師一個接一個的請，各種的出庭命令不斷的送到那邊，但那個爸爸，仍不請律師。

所有的答辯或筆錄或所有記錄幾乎都是幾句話而已──他等於放棄了所有申辯的機會。

一次一次的判賠，一次一次的付款。他從來沒有遲過，也因此，他的銀行漸漸的淨空了。

然後，他變成一個幾乎完全沉默的人。

也因為這樣，聽說，他失業了。

失去了最重要的經濟來源，而且，多年來，為她們買車買房買名牌，身負巨額貸款。

～ ～ ～

多年多年以後。

和老公分居已久的她和女兒，還有她媽，一起逛著最新潮的百貨公司。

三代同堂，三代一起逛百貨公司，提得大袋小包的。

她媽很滿足，教女有方。

媽媽很滿足，如今雲淡風清。

但女兒……。

女兒突然大叫──

「那，該不會是爸吧？」

女兒手指指向騎樓下一個蓄滿亂鬍的男子。

男子正縮在角落，躺在一堆黑黑髒髒的棉被中，睡得正酣甜。

從他的衣著還看得出，他才剛剛開始睡在街上沒多久，他的衣服是比較乾淨的。

她媽睜著老花眼，一看。

「哼，走啦。不必看啦。」

她媽一把拉走孫女，孫女一直回頭看爸爸，但仍然被拉走。

但她，卻呆住了。

轉身，她折回百貨公司，到樓上的餐廳買了一包新鮮的壽司，再加上一條被子。

再次回到了騎樓，這時候，已經醒來的他，正茫然坐在那邊。

當她拎著壽司和被子，站到了他面前，他才抬頭。

那一眼神，是完全沒有希望的眼神。

那是街友經常的眼神。

她將壽司和被子遞給他。

他點點頭，接受了。

他有認得她嗎？

有嗎？

他看著這個施捨他壽司與棉被的女人。

迷濛的眼睛，滑了一條淚水出來。

在髒黑的臉上，畫出了一條彎曲的線。

這條淚水，並沒有乞求的意思。

那是一種認命。

回到了家，她上網，下載了一份最標準的離婚協議書，這一次，她媽不知道，女兒也不知道。她私下簽了字，然後，她會再送到那個騎樓，要她那個老公，也簽字。

她太熟法律了，她知道，接下來，法院將會通知進行財產清點，她會通知他，她們這個優良傳統的家族，會有一半的財產，給他。

她媽肯定會很不爽。

但她也想好，要怎麼跟她媽媽說──

「法律之下，他可以得到一半的財產，」她會這樣跟她媽說：「但，他仍然永遠得不到……我任何一點點的『愛』。」

她一邊想，一邊偷偷的擦掉了淚水。

這淚水，沒人看到。

她媽沒看到，不然又要教訓一番。

她女兒沒看到，這樣才能維持優良傳統。

而她老公，或說她「前夫」，肯定不能看到，不然，她辛苦這麼大半輩子，就毀在這個眼淚了。

以上這則反諷的故事告訴我們，法律並不是人類的關係最好的解決方式，它反而讓事情變得更複雜──

大家都有類似的經驗，在職場上、在朋友間，曾經遇見一個很不講理的「壞蛋」，他/她和你吵架，最後撂下一句話：「我會告你！」

「我們法院見！」

這句威脅，讓你陷入深深的恐懼與不安全感，然後你仰頭問上蒼，為何壞人特別喜歡「告人」，為何法律站在壞人那一邊？

不怕。不怕。

因為，法律只讓人愈陷愈深，只有「愛」才真正讓自己自由。

那些人不只告你，也告其他人。他不斷的和他身邊所有人嗆聲「法院見」，結果變成他自己愈陷愈深，愈來愈痛苦。

法律之前，人人冷酷的平等，但，在「愛」之前，人人才能夠溫暖的「被愛」。

平等不能拿來當飯吃，不能當被子蓋，它為你出了氣，但氣到其他人，未來還是要還的。

「愛」卻讓所有事愈來愈溫暖，它不需要一審二審三審，不需要各種程序，它只需要你一個動念，然後，就在「今天」的現在，立刻就可以享受前所未有的。

去吧，孩子，愛要趁早，愛不須理由，就是──────「現在」！

（圖片來源：Marthias Schneider [link](https://www.flickr.com/photos/totan%5Fdrake/3385535407/in/photolist-6aaKJ8-bxrCVb-d2HJZf-hBP8Qv-bkZRLk-heidPT-nLZp2c-7QCYUj-dBgLTu-qMr1Y8-92phFY-ovZps5-nuZ7gQ-qENFtU-fN5pBE-rbKtRg-aocG4s-acEB7i-qGMZXZ-bVJFWS-jByUPp-qBJmyg-panXp3-A2T22W-RcMwSX-fJov4V-zMfAcL-bVaJJ5-dUMpuS-PDJGvx-fUuTDs-A3dpBC-fxEDup-r81oP4-c33CCq-U9PG89-5x1pKW-JP5nYL-p9rk4s-TGGfTe-e8xqc1-zMYEXx-SsNQT6-zMTdkJ-zLQsX3-A5vLMg-zN14L6-zYYWGE-A4kgqU-8iRBA3?ref=mr-6-1.ghos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