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ontent Index
> Fetch the complete content index at: https://mr-6-1.ghost.io/llms.txt
> Use this file to discover other available public pages before exploring further.

# 公司組織為何要一起開網站？２個「唐僧開站法」案例
- URL: https://mr-6-1.ghost.io/gong-si-zu-zhi-wei-he-yao-yi-qi-kai-wang-zhan-2ge-tang-seng-kai-zhan-fa-e/
- Published: 2009-04-24T01:10:04.000Z
- Updated: 2026-10-01T05:58:49.000Z
- Description: 唐僧開站法，呵呵。 我們常看到好幾個人一起開網站，三個部落客、五個老師、100個美女……但我們很少、很少、很少有機會聽到「公司」或「組織」一起來開一個網站的？ 公司或組織可能一同開一個網站嗎？願意嗎？利益如何拆分？這些都是擋在前方的阻礙…
- Author: Mr. 6 - 人工智能。最新趨勢。不老不死。
- Tags: 產業策進, 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https://storage.ghost.io/c/95/b2/95b2af50-730a-4d4a-80ac-ae2f7a07dfc2/content/images/2026/10/f6172-a217.jpg)

唐僧開站法，呵呵。

我們常看到好幾個人一起開網站，三個部落客、五個老師、100個美女……但我們很少、很少、很少有機會聽到**「公司」或「組織」**一起來開一個網站的？

公司或組織可能一同開一個網站嗎？願意嗎？利益如何拆分？這些都是擋在前方的阻礙，因此這種案例實在是非常非常的少！

不過，今早瀏覽新聞，剛好就看到兩個這樣「一群組織一起開網站」的案例，覺得有趣──

[第一個案例](http://www.businesswire.com/portal/site/google/?ndmViewId=news%5Fview&newsId=20090421006300&newsLang=en&ref=mr-6-1.ghost.io)是我覺得早就該做的，將各大學的學校的紙本校刊，集結起來，成為一個線上網站！這周傳出，美國七間大學「法律系」的研究型校刊，包括史丹佛、紐約大學、康乃爾、杜克、喬治城、西北大學、芝加哥大學，聯合起來弄了一個法律網站叫[「The Legal Workshop」](http://www.legalworkshop.org/?ref=mr-6-1.ghost.io)，開站！

這個網站其實只是集結法律文章而已，它所集結的文章，是這七家校刊所刊登或所知道的**「法律論文」**（每篇文章前面還嵌有一塊該校的校徽，還挺壯觀的），所以才叫做「The Legal Workshop」。不過，法律論文有誰要看啊？因此，這個網站把自己包裝成「讓人學法律的線上媒體」，為了讓其他人看懂，此網站會將這些法律論文**「重新潤飾」過**，他們會刊登全文，不過不會太像論文。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總之他們會想辦法弄得更接近大眾就是了。新聞稿去問了一位史丹佛法律系校友，他說：《The Legal Workshop》的定位剛好恰恰在中間，民眾可以閱讀到法律界的最新研究題目、最新發展，這些資訊卻不是「社論」，而是真正的學術論文報告！

這樣的網站，都是誰會去看？雖然他們都是給大眾，但主要還是給這些對法律、對財經數據有興趣的「周圍人士」來看，譬如：專跑法院的記者、負責全球基金的經理人、社團組織（需要懂法律）的社工等等，這些人並不多，但**加起來也不少**！平時的某一個組織開一個網站，雖然敲入網址就到得了，這些人也不會過來；現在有一個網站準備得很便利的擺在他們面前，價值就不同。除此之外，若公司要尋求更大的影響力，這招也很好。以法律界來說，據說這種法律校刊從1950年代開始就對美國的法院偶爾會有一些影響，現在，他們集結起來，能夠影響的就會更多。

重要的是，這麼一群公司/組織一起來開一個網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2006年，史丹佛法律校刊的社員們，打算把他們的校刊放到網路上。當時已經有哈佛和耶魯兩間學校的法律系，都已經在線上做了他們自己的網站，好像並沒有做得很好，而史丹佛學生評估以後判斷放到網路上，的確很難找人來看，於是他們想了一大堆可以加的東西，加東加西，最後把自己弄得很累，還不能保證有人真的來看！這時候就有人提出，不如，就**和其他學校校刊合作**，大家各負責一點點，各自只要做自己原本份內的事，就可以形成一個很棒的網路大型專業媒體了？

他們告訴他們的朋友後，紐約大學的法律系很快就加入，其他六間也加入了……當然，已有自己網站的哈佛和耶魯，**並不在裡面**。

現在這個站才剛剛開，一年後我們再回來看，若這個七校結合的《The Legal Workshop》做得比哈佛、耶魯單槍匹馬還好，那以後所有的校刊可能都會起而倣效了。

第二個網站則是一個全球各國家經濟資料的集結網站叫[「Principal Global Indicators」](http://financialdatalink.sharepointsite.net/default.aspx?ref=mr-6-1.ghost.io)（報導[見此](http://www.imf.org/external/np/sec/pr/2009/pr09133.htm?ref=mr-6-1.ghost.io)），這個網站的名字聽起來很老古，網址也是用Share Point的網址，不細察，會以為是哪個人做的騙廣告的網站！遜遜的！但……別小看它，它可是由知名的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所主導開設！目標是在集結全球**最重要的20個國家的經濟資料**，但，IMF自己所收集的資料顯然不足，所以，它竟然找來了和它同等的「Ａ咖」一起來搞這個網站，包括聯合國（United Nations）、世界銀行（World Bank ）、歐盟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urostat、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等等。而這些組織，將定期供應這個網站，**最新鮮、最有價值的全球經濟資料**！

而這個網站雖然網址醜了點，但使用起來倒挺方便的，只要在上面先選一個國家，下面就是該國家的各項最新資料，感覺上有點像是公司的投資人資訊這樣的網站。數據涵蓋了財政、政府、外交、產業…好多類別，有趣的是它真的只是一張「皮」，所有的連結最後都會連到這些組織的網站。IMF也開放一個[email住址](mailto:StatisticsQuery@imf.org)專門讓全球網友若對此站有意見可以寄信給他們表達。

以上兩則合作案，有個共同的特色，如你所猜到的，這個網站**是不營利的**。或許也就是因為不營利，才能將這些組織與公司都帶在一起。

我覺得，這會是未來很有意思的方式。以往我們常看到某個網路創業家，「集結」一堆網站的資源，成了一個Mashup的網站，有的被原網站告了就收起來。使用者來到這種集結網站，點進去，就來到那些網站去。

現在，如果由這些背後的公司，自己出來「併在一起」，搞一個站？

有趣的是，像這樣一個網站，靠「眾人決策」並不適合，因此以上兩個案例，都是由其中一個組織(史丹佛法律校刊、IMF)，站出來先提供出他們的內容，然後**一家一家的找進來**，最後大家都不直接在這網站獲利，因此吸引是流量。這讓我想到西遊記裡的唐三藏，他是自己要去取經的，一路下來，找了孫悟空、豬八戒、沙悟淨，一起去取經。他們並沒有成立什麼組織，基本上這還是四個人，只是**剛好「同路」而已**，互相照應一下。

因此，創業家若有點子，也開了站，嫌自己網站太小？也許可以採**這樣的「唐僧開站法」**，一家一家的找進來，大家目標一致，使用者進來也有一致的心情，使用者若想知道更多，再四散到後面這些網站去。大家努力，大家加油。

舊留言*13 則*

1. 網  
網站創業觀察2009.04.24  
嗯，我以前讀的西遊記版本跟本文的不同
2. 好  
好奇2009.04.24  
為什麼兩篇一樣的文章會是不同的作者?!  
另一篇在這 (From TechNow)  
http://www.technow.com.hk/companies-build-website-together
3. 解  
解答2009.04.24  
請看他文章最下面有個Source  
原因是對方轉載Mr.6的文章啊\~
4. B  
brb for next comment2009.04.24  
多個公司共用同一個員工， 如何?
5. 7

732009.04.24  
我覺得是個很好的方法呢!!!  
不只是同路的企業能夠減少成本  
想要得到資訊的客戶也能夠比較有系統的得到資訊,選擇最適合的企業\~  
而且三個臭皮匠勝過一的諸葛亮嘛!!!:D  
三個腦袋一定比一個腦袋厲害的!!
6. M  
Mayqueen2009.04.24  
4楼很妙
7. C  
CHAO2009.04.24  
多個公司共用同一個員工，感覺跟派遣人力有點類似的形式，要做越來越多的事，要會越來越多的技能  
如果能把同路上各據山頭的大哥的資訊蒐集起來，成立一個終極網站來吸引顧客多好，這裡的資訊是對顧客來說有價值的資訊.各個大哥只需要負責維護自己的部分即可，如此一來大家就能用小小的力吸到大大的流量xD  
廣告,能見度,行銷面不言可喻.
8. 燒  
燒酒仙2009.04.24  
七個臭皮匠遠勝七個諸葛亮Ｖ＿Ｖ  
通常臭皮匠們的交集以及聯集比較有效率以及寬度  
畢竟….七個諸葛亮是沒有差集的
9. J  
John2009.04.24  
如果牽涉到利益的話，通常公司或組織就不會這樣開站了吧？可能就會集資另外成立一家網路公司來營運了
10. 解  
解答2009.04.24  
多個公司共用同一個員工,這個我有朋友的公司就是這樣做的  
請一位會計做三家公司的帳,請一位行政做二家公司的事,  
不過都是關係企業,這樣做也不為過!
11. P  
phydada2009.04.24  
多間企業用同一個員工….很難實現吧!  
畢竟員工能力也算是商業機密…利益衝突阿…..  
如果搞的定人性…看起來應該是個最有效率的辦法…..XD
12. H  
habu2009.05.05  
吉家網算不算?  
http://www.tcfa.org.tw/asp/left\_main.asp?act=anndetail&sn=9172776&class=4
13. 潛  
潛水鐘2009.05.14  
最後結論的西遊記確實有些疑問…  
說孫悟空等三名弟子跟唐僧「同路」實在跟原著相距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