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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賞罰無準則？好學生要勤練「不怕懲罰」的功力
- URL: https://mr-6-1.ghost.io/shang-fa-wu-zhun-ze-hao-xue-sheng-yao-qin-lian-bu-pa-cheng-fa-de-gong-li/
- Published: 2008-12-22T01:53:41.000Z
- Updated: 2026-10-01T05:52:15.000Z
- Description: 周末有一篇有趣的科學報導，引用了《Neuron》期刊的一篇研究，聽說這是史上是第一次用腦部掃描的方式研究人類做法官，要「懲罰」其他人時的腦部狀況。你不見得要是法官，或許只是聽到旁邊三姑六婆聊到聽到隔壁鄰居男人在劈腿，或某家的小狗亂大便，…
- Author: Mr. 6 - 人工智能。最新趨勢。不老不死。
- Tags: 產業策進, 職場生涯, 關於個人, 個人成長, 未來趨勢, 人性, #wp-import

![](https://storage.ghost.io/c/95/b2/95b2af50-730a-4d4a-80ac-ae2f7a07dfc2/content/images/2026/10/c27d3-a216.jpg)

周末[有一篇有趣的科學報導](http://www.sciencenews.org/view/generic/id/39239/title/In%5Fthe%5Fbrain,%5Fjustice%5Fis%5Fserved%5Ffrom%5Fmany%5Fparts?ref=mr-6-1.ghost.io)，引用了《Neuron》期刊的一篇研究，聽說這是史上是第一次用腦部掃描的方式研究人類**做法官，要「懲罰」其他人時的腦部狀況**。你不見得要是法官，或許只是聽到旁邊三姑六婆聊到聽到隔壁鄰居男人在劈腿，或某家的小狗亂大便，於是，你決定插手，並試圖做出一個公正的判決，決定**「懲罰」**某一個人，那你的腦部到底會發生什麼事？

所謂公正，真的公正嗎？

所謂公平，真的平衡嗎？

大家都認為，自己是最有原則的人，但就算再有原則的，科學家發現**事實好像不是如此**──

科學家找來了16位實驗者，給他們一個叫做「John」的傢伙，這個「John」做了若干壞事，有的只是在商店裡順手牽羊偷了一塊麵包，有的是預謀殺人。這些事情中，有的是John自己有犯意，有的則是「因為」某個原因所引起的。這時候，科學家請這些實驗者下決定，給John一個從0到9的懲罰，同步監測這些人的腦部的血液流動。

科學家發現，當John做的壞事太嚴重，簡直是大家所「公認」的罪行，可能必須要到殺人這種程度，絕對有錯，絕對要抓去關，這時候，腦部的一個叫「right 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rDLPFC」的部位就會動得很厲害，這部位科學家已知是拿來判別認知的，通常有些比較有「正義感」的人，這部位的運作就特別強。這點發現，還在大家的預期中。

然後接下來，科學家還發現，當John所犯的「罪行」並不嚴重，而且不是蓄意，而是有原因、被誘使犯罪的情況下，腦中的另一個部位「anterior intraparietal sulcus」**又會神奇的動了起來**，這部位在平時是在負責我們的「同理心」的，也就是**把自己放在對方的角度來重新思考全局**。這部份「亮」起來，表示當我們思考這個幹了壞事的John應該怎麼被懲罰時，我們會先默默的以他的角度來思考：如果我在John的處境下，我會幹這種事嗎？換做是我會怎麼做？為何John最後選擇幹這件事？換句話說，由於這些「罪行」尚不會很嚴重，加上有外力影響，我們會很公平的設身處地的模擬一番後，再下決定要怎麼懲罰John，如果我們模擬的結果是「如果是我，也會這樣幹」，那我可能會判得較輕，若是「如果是我，絕對不會這樣幹」，或許就會判得較重。科學家的這點發現似乎也還算合常理。

接下來，爭議的來了：

**這份研究的第三個發現**，是大腦除了在上述兩個部位有動作外，還有一個叫「amygdala」部位也會跟著動，這個部位，是目前科學家已知的**對情緒掌控的部位**，而且扯的是，當最後的懲罰**愈「重」**，這個人在那個部位的動作**就愈多**！

這點，科學家說，由於不知道因果關係，所以他們有兩種解釋：

一、**人類在作出懲罰的判斷之「前」**，情緒愈大的時候，愈容易做出比較嚴重的懲罰。換句話說，當你看完John的罪行後，無法制止心中悄悄冒起的怒火，那你有可能就會決定給他下了重刑。如果法官是這樣搞，那是不行的！

二、**人類在作出懲罰的判斷之「後」**，由於他選擇了較重的懲罰，於是就產生了較大的後緒的情緒。如果法官這樣搞，顯然也是不行的，因為雖然是事後才作出這樣的情緒，但人類本就會追求上次的美好，所以這次雖不影響，但下次就難說了。

做懲罰時，情緒有波動當然是難免的，但「不合理」的是，情緒的波動，沒理由和懲罰的「強」或「弱」**成正比**？

罰得愈重，人就愈激情？

愈激情，就罰得更重？

如果再公正的人們，也受情緒影響。如果再公正的媒體，也受情緒影響，那，整件事就讓人**想起關於「懲罰」的事**。

現今社會，所有的禁忌一條一條的卸去，說實在我們所受的教條限制已經比三十年前還要少掉5倍以上，今天所有的教條僅供參考，太古板的還會被笑，也由於所有的東西變得開明，演變成一個狀況：

我們身為一介個人，想要**完全避免「被懲罰」**，變成一件很困難的事！

沒聽錯呢，是「困難」！

我們不斷的和陌生人見面，雖然不認識或不熟悉，但我們其實時時刻刻的是被曝露在「被懲罰」或「被獎賞」的狀態下的。我們自己每天的生活裡，也是不斷的對其他人做出一些微型的「懲罰」的決定。

比如，你站在路旁攔公車，公車卻呼嚕嘩啦的決定跑到前面去停，讓你跑得要死，說不定只是看你手勢不太對，想要「懲罰」你一番。

或許，你在做簡報，剛好講的題目不中評審心，說不定還讓對方聽了有點不高興，最後評審分數不好，其實你是被「懲罰」了？

你說，本來就這樣啊，不是嗎！

不，尤其對於一些本來都很奉公守法的「好學生」來說，對這種事情，**其實一直很不習慣**。我小時候是不折不扣的絕對第一名，在師長眼中是同學們最好的榜樣，對我來講，生命很簡單，只要「遵守」規則，把自己綁好，我就可以避免所有的「懲罰」。直到赴加拿大念高中，上下課都不需要到場，對老師也不需要有禮貌，什麼都不必了，我才發現，糟了，沒有規定，沒有準則，**我反而「無所適從」**！那時候還是青少年，也還在建立自己在群體的信心與定位，這樣的打擊實在太大。

但，這就是社會的寫實樣。為何人家說以前的「好學生」，入社會後常常就「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為何那些榜單上的「好學生」，以後只會是雇員而已，真正的老闆可能第20名，聘用當年前三名當他助手？因為好學生不懂得「使壞」，他們以為遵守一些規則就能變好，但在社會後，卻無法憑這個功力繼續下去發揮更大的能力，於是好學生決定再去念書，再去深造，造到最後到了40歲還是一樣一事無成。

再舉履歷表為例，最近參加幾個場合，關於履歷表的寫作，大部份專家的建議都是，哇，履歷表不能這樣寫、不能那樣寫…不要這樣叫、不要那樣呼…到最後，我們可以發揮的範圍就只剩一點點，而且這一點點，恐怕還比以往還要更小，因為它完全沒有告訴你到底怎樣才真正不會被懲罰，到底那個最安全的點、那個最應該拍馬屁的在哪裡？好學生會無所適從，但壞學生反而覺得**我的時代終於來了**！

跳出「好學生」的天限，我的方式是：我學會了如何盡量將別人的判決、別人的懲罰**「擋」在自己心門外**，別讓那些（現在科學家證明）沒什麼根據的懲罰來影響自己。當大家還是對「懲罰」梗梗於懷，遇到「哪個服務員臭臉」就發出沖天的大脾氣，就影響今天的心情，我則想辦法學會了就算遇到任何的「懲罰」，也盡量不要讓這些「懲罰」在心裡留下陰影。由於現在「懲罰」的來源實在太多，沒有準則，我們第一個要學會的事，**就是學會「不怕被懲罰」**。

無法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這是一種境界，從「不怕」開始，才可以站得起來，用行動來告訴對方「我認為我是對的」，促進自己真對自己所在的這個微系統產生一些思考。科學家現在告訴我們，懲罰很有可能是個人情緒的問題，這是扯不斷的，但我們可以今天開始為自己建築一座高牆，保護自己，讓自己再也「不怕被懲罰」！

舊留言*12 則*

1. 思  
思华2008.12.22  
6先生，最近好像对“人脑部位的触动”研究的不较多。
2. 是  
是的，还是思华2008.12.22  
上面不是”不较多“，而是比较多，SORRY，错别字。
3. 思  
思华2008.12.22  
6先生的這篇文章有點誤導。  
假如，一個人和另一個人在交往的時候，老師想著“他在懲罰我”或者“我應該不怕懲罰”  
這種交往方式必然導致失敗的交往。  
最好的狀態，莫過於率性，自然。懲罰也罷，不懲罰也罷。  
6先生，最近關注了很多“腦部的微動”，但這些微動對於宏觀的世界，有多少影響力呢？  
此文與6先生商榷。
4. 脆  
脆脆暴力熊2008.12.22  
一個人的改變  
或許他也可能是在未來會改變世界的人  
這樣的微動  
遠超乎你所看的到的宏觀
5. D  
derek2008.12.22  
無法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這是一種境界，從「不怕」開始！  
怕了某些事情 \~ 彷彿會有一道透明牆擋著你成長，雖然，  
很多事情試了會讓你付出代價，但是只要適可而止，背後的成長，  
可能是更珍貴的體驗 …….  
唉！雲霄飛車…….可惜，我就是不敢坐……^^
6. 小  
小型辦公室2008.12.22  
勇於面對任何事情將是解決事情的不二法門
7. 周  
周莛輝2008.12.22  
所謂「公平、正義」，本來就是由情緒引起，且觀念與生長環境有關，只比其他大多情緒更融入理性。文章所問「所謂公正，真的公正嗎？」，答案應該很明顯。  
「好學生」的例子稍有偏激，但明顯說出現在年輕人缺乏自我認同和方向。  
「不要讓這些懲罰在心裡留下陰影」這點我很認同。很多能記取其中的失敗並擺脫消沉的人，使我感到佩服。
8. N  
Nowill2008.12.22  
如果說腦波是一種感覺,那公平與正義與否本來就是一念之間  
所以感覺對了…那也許就對了
9. 風  
風車2008.12.22  
會有”懲罰”，起因於有人訂下”規則”。我們如果仔細想想，不難發現很多規則在被訂定時我們並沒有直接參與；也就是說，不是我們”跟”別人約定好了，而是我們都”被”約定好了必須遵守規則。我們可能會認為，”規則”由第三人訂定相對比較客觀。基本上也沒錯，問題是，當”規則”也同時約定了那個訂定的第三人，客觀性還存在嗎?沒錯，在民主國家，那個”第三人”往往表面上是立法機構，其實是政黨。共產國家就是那個執政黨了。再試著想想，如果您是那個訂遊戲規則的人，推敲再三的會是誰的利益?  
而人民只能選擇遵守或被懲罰；然而遵守有那麼容易嗎?  
高中時我有一個同學從鄉下到台北玩，看到路邊生意人擺設的彈珠遊戲機，一時興起趨近玩了起來，結果被警察扭送警局，從此身上背著賭博罪。像這種案例不知凡幾，守法有那麼容易嗎?甚至律師都不敢確定對所有法條完全清楚，何況一般升斗小民?  
既然如此，人是不需要有”道德潔癖”的。  
只要切記「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不去犯。
10. N  
nchild2008.12.23  
其實修習法學教育，是會讓人從絕對走向相對，至少我在短暫的過程中是這樣。  
所以一般人是沒有條件擔任法官的，只是的確會有時時刻刻的微判斷（判決）。
11. 風  
風車2008.12.23  
很多國家(通常為基督教國家)的法官制式服裝包括假髮，其實是為了”去人格化”，原因是他們認為任何人沒有權利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或對錯)，所以被賦予決定這件事的人先得被”去人格化”(或准神格化)。  
我們也常被教育”法律是人類道德的最後防線”，可見宗教的戒律在道德標準上事實上比國家訂的法律還嚴格。  
可是我們不要忘了，耶穌就是死在”國家”所訂的法律之下。  
我認為在上帝的國度裡是很看不起人類標準下的國家所訂的法律的。至少在那裡沒有政治立場，而人類國家所訂的法律，或執行面，最根本的問題就出在政治看法，而不是對錯的問題。  
這條路的公義落實還有漫漫長路。我們沒有能力改變，所以不必太受制於它，但自己心裡要有把秤，總不能為所欲為。
12. K  
kokoro2008.12.27  
感覺應該是不要怕犯錯吧